
伍皓在人民大学被扔五毛钱
《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的评论,作者是深圳的《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
文章提到了“云南一位在网络中享有盛名的官员”,并对其发表在微博上的关于强拆的言论进行批驳。这位官员就是上半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演讲时被学生扔了一把五毛钱的伍皓。此前,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曾在微博上发表了“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的言论。
然后,伍皓在微博上公布了他发给李鸿文的私信:“我跟律师商量了下,决定正式起诉您和晶报、中国青年报,索赔30万元(各10万)……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伍皓表示:“这跟媒体监督没有关系,而是故意歪曲和断章取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问题。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更多的网友认识到官员只是职务身份,而在法律上任何人都只有一个身份:公民。”
这事情就显得有趣了。
伍皓当然是一位公民,也当然有权起诉。不过,不管伍皓怎么说,他还有一个身份无论在情理还是法律上也都是摸不去的:公仆。
如果《晶报》或者《中国青年报》是云南的媒体,我不知道伍皓还会不会选择起诉这种方式。当然,如果《晶报》或者《中国青年报》是云南的媒体,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谁会呆到跟顶头上司叫板。
公仆能够认识到自己也是公民,应该算一个进步。不过,我们希望公仆们在每一个时刻都能认识到自己是一位公民,而不是在某些时刻才把自己当作公民,而在其他时刻则把自己当作公仆,甚至公爵。
这个地方我们千万不要跟国际接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法律对官员等政治人物、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名誉权的保护是低于一般公民的。美国总统几乎天天被人骂,这里面肯定有骂错了的,可是你看不见美国总统忙着起诉谁,一个原因是政治人物必须表现涵养,一个原因是他起诉了十有八九也不会赢。
伍皓说,作为公民起诉,绝对不会动用公权力。可是据伍皓透露,他已经和中国青年报社的领导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还不了解此事。真正的普通公民们,恐怕想和自己城市的晚报社的老总取得联系都未必能够。
我愿意相信伍皓起诉李鸿文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如果伍皓索赔的额度是一块钱而不是30万,我还会更相信。30万,让我们容易误会伍皓是真的生气了,淡化了“普及法治精神”的真正目的啊。
就像伍皓所说,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官员原来也可以不凭借权力而是凭借法律,所以伍皓决定起诉,“普及法治精神”的目标就已经达成一半了。如果伍皓又输了官司,“普及法治精神”的目标就完美实现了,它可以告诉我们,原来官员也未必就能赢。所以,如果伍皓能故意卖些破绽把官司输掉,我会很敬重他的。千万不要庭外和解哦。
顺便提一下,迫切需要“普及法治精神”的,貌似还不是我们这些真正的普通公民,恰恰是有时公仆有时公爵有时公民的那些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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